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利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契机,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3年3月15日,保卫处综合科主管治安安全工作副科长廖文、综合科主管办公室工作副科长王丁、工作人员周淑谦组成检查组开展安全大排查。
首先,检查组对食堂安全展开检查。通过查看台账记录、监控运行情况、燃气自动切断装置、膳食留样柜的食物存储情况以及消火栓的安装,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其一,灭火器不符合有关规定。钢瓶受损、灭火器过期、灭火器未按规定放置于灭火器箱内。其二,私用消防栓水冲洗地面。既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又会导致突发火情时消火栓无法使用的情形,引发安全风险。
随后,检查组对校内商铺安全展开排查,重点针对三无产品、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占道经营问题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经排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其一,商铺存在占道经营的问题。既不利于维护校园商业经营活动秩序,也不利于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其二,某些商铺将废弃纸箱随意堆放,存在安全隐患。
生平诚可贵,风险须防范。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保卫处当即要求有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从根本上控制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都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保卫处将继续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查安全隐患,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失控漏管,将防范工作落实到位,防患于未然。

检查组查看食堂日常工作台账

灭火器钢瓶存在受损情况

校内商铺占道经营

检查组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