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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工作职责
2022-09-22 12:00 保卫处  保卫处

一、依照《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以及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预案,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园内的火灾事故。

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五、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队员和防火重点部门的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

七、对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的消防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并协助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八、监督检查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九、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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