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照《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以及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预案,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园内的火灾事故。
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五、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队员和防火重点部门的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
七、对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的消防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并协助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八、监督检查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九、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