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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场地使用审批制度
2019-05-14 保卫处  保卫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管理,保障校园各类活动场地更好地为学生组织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提供服务,特制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场地使用审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生组织申请活动场地须至少提前三天提交《活动场地申请表》,活动表首先交至校团委审核,最后报保卫处、宣传部审核后备案,方可开始活动筹备。

2.学生组织提交《活动场地申请表》时,必须佩带学生证、工作证(或证明组织身份的证件),便于使用场地的安全管理。

3.申请活动场地必须由本学生组织成员自行申请,不得替交或替其他组织代交,代交审核不予通过,情节恶劣的代交组织或个人将进入校园管理黑名单,至少取消三个月活动申请权。并按照学校《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追究责任。

4.活动方应如实填写活动内容,如实际开展的活动内容与其申请内容严重不符,护校队将上报保卫处清理场地,并对活动方提出通报批评,暂停受理该组织各项场地申请,保卫处监督实施。

5.学生组织要在学校区域内开展活动,必须经过校团委、保卫处、宣传部的共同审批同意,护校队监督等规范管理要求实施。

6.申请场地后,活动方应如期举办活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举办,需提前告知护校队,如未提前告知并无故取消场地使用,造成人员、设备等资源浪费的,保卫处将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组织或个人将进入校园管理黑名单,至少取消三个月活动申请权。

7.严禁擅自将活动场地转租借给第三方使用,如经查实,保卫处将对活动方严肃处理,并暂停受理该组织各项场地申请。同时,视情节追究有关活动申请组织及个人责任。

8.学生组织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9.学生组织使用场地学校部门意见批准后,开展活动内容期间,无条件配合保卫处、护校队监督管理场地安全氛围,护校队将随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调查,活动开展方必须配合校园大环境安全因素调查。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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