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仁或同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公治[2015]12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16】120号)精神,保障你在学校学习、生活及工作的便利,充分享受新蒲新区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成果,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诚挚欢迎你在入职或入学时将户籍迁往新蒲新区,我们将按照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竭诚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保 卫 处
2017年9月8日
附:户籍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注:教职工在学校办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教职工进入学校工作时,市人事局下发的录用文件复印件
(2)本人请求户口迁入的申请书
(3)学校开具的在职职工证明(盖学校公章)
注:教职工在学校办理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教职工进入学校工作时,市人事局下发的录用文件复印件
(2)本人请求户口迁入的申请书
(3)学校开具的在职职工证明(盖学校公章)